天顺十年秋,八月十五月圆夜。 苏清欢自己喝到微醺,躺在床上看月华如银,星空璀璨。 没错,她是在床上看到的这一切——她的茅草屋四面透风,房顶透光,银芒一道道争先恐后透过茅草屋顶投映进来陪伴她。 秋虫啾鸣,秋风瑟瑟,苏清欢裹紧身上的被子,叹口气自言自语道:“这房子无论如何要修一修了。” 接下来还有漫长的冬天,再不修房子,她估计要变成卖火柴的小女孩了。 想到童话,前世今生,记忆翻涌而来。 二十一世纪的苏清欢,是名外科医生,镇院之宝,赫赫有名的“苏一刀”;她曾祖父是位名老中医,衣钵传于她。当初也正是曾祖父的坚持,她才会去学西医,想要“西为中用”,最后厚着脸皮自夸一句“学贯中西”。 她原本前途大好,结果一场车祸来到莫名其妙的大靖朝,成为了苏清欢。 想起这一世,苏清欢表示脑袋疼,不想去回忆了。 总而言之,她一手烂牌,打得稀烂,现在特别惨就是了。 比如,八月十五只能孤身一人,像条咸鱼一样躺在这里想这些有的没的。 “睡觉!”苏清欢拉起被子蒙住头,气哼哼地对自己道。 “咚咚咚——”门忽然被重重敲响,连带着整个屋子都在颤抖一般,屋顶有碎草末簌簌落下。 “谁?”苏清欢猛地坐起来,警惕地道。 她一张嘴,有碎末飘到口鼻之中,让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——“阿嚏!” “我!” 外面传来一个清亮又焦急的女声,单听声音,就知道这是个火爆脾气。 苏清欢听出是好友林三花的声音,松了口气,拿起衣服披上道:“来了,来了。” 她点上油灯,暗黄的灯光勉强照亮了屋内,灯芯上的小小火苗被肆无忌惮的风吹得岌岌可危,几乎瘫倒。 “快点!”林三花催促道,“火烧眉毛了!” 苏清欢也不管那灯了,走了两步就拉开门。 林三花风风火火迈进来,话还没说,先塞给她一个包袱,道:“你快跑吧。这包袱里有我一身棉袄棉裤,两块月饼,四个馒头,还有我攒的几串钱!” 林三花是个长得漂亮、性格泼辣的姑娘,眼睛大而黑亮,揉不得沙子,此刻在如豆的灯光下,满眼焦急。她大口喘着气,脸上红扑扑的。 苏清欢一头雾水道:“我为什么要跑?来,你坐下说。” 这屋里也没其他坐的地方,所以她拍了拍床。 所谓的床,不过两块门板拼在一起铺在石头上,她一拍就有些晃。 林三花语速快,噼里啪啦道:“今天不是过节吗?我们回祖屋吃饭,我祖母骂我,让我离你远点……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可后来她说,你祖母已经托人去衙门打听,要告你哩!我这一听就慌了,吃了几口饭就说肚子疼跑回家。路上去问了宋大山,你祖母真打听他来着,他含糊过去,约莫这她就找其他人问了。” “告我什么?” 提起这个极品祖母,苏清欢就忍不住翻白眼。 苏清欢穿越来的时候才十岁,在县里程家做丫鬟,今年十七岁,刚刚脱籍回家。 她父母双亡,有个嫁到隔壁村的姐姐,还有个参军后杳无音信的哥哥。 祖母宋氏是个极品,当初七岁的苏清欢就是被她卖了十两银子。 起初见她回来宋氏倒很热情,只是不断旁敲侧击,想从她兜里掏银子。 苏清欢从程家出来的时候确实带了一百两银子,但是不会被她知道,反而哭穷,宋氏见没便宜可占,对她就骂骂咧咧起来。 后来,她更打算把苏清欢许配给镇上的屠户做继室。 苏清欢一气之下搬了出来,住到了现在这个村里废弃的茅草屋里。 她盘算着用手里的银子托人立个女户,买点地,做个小地主。 吃饱穿暖是第一要义,至于人生理想,悬壶济世什么的,她暂时都想不到那么远。 没想到,宋氏不死心,又要起幺蛾子。 “告你十七不嫁。”林三花这才坐下道。 苏清欢气笑了,她来这里多年,自然也听过“十七不嫁,使长吏配之”,但是这都是老皇历了,并没有人真追究这个。 但是宋氏偏偏不想自己好过,于是便使出了这招。 “还笑,”林三花急了,“你快跑吧,离得远远的。你留在这里早晚被她糟践。” 苏清欢笑道:“我一个孤身女子,能跑到哪里去?再说,我长得又这么好看,被人拐卖了怎么办?” 林三花急得跺脚:“这时候了,谁跟你开玩笑?” “三花,你放心吧。”苏清欢了然地道,“祖母才舍不得,让官府给我指婚,她什么好处都捞不到了。她这是借你祖母之口,再通过你给我带话,让我妥协呢。” 至少镇上那屠户,还算知道根底;谁知道官府给你安排个什么男人?所以快跪地求饶,乖乖听话吧。 这就是宋氏的脑回路了。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